今日(16日),睦洲镇东向村委会根据省环保专项督察组关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督办整改工作要求,对位于该村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经营的虾苗场进行清理,收回出租土地。
该虾苗场用地由东向村委会出租,用作种植树苗,但业主却用于经营虾苗场,严重违反了《承包合同》的相关约定。东向村委会多次与虾苗场沟通,要求其按合同约定使用承包土地,但业主不予理会。为此,东向村委会于7月21日对虾苗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该虾苗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天内,将虾苗场用地交还村委会,并自行拆除场地内的违法设施和搬离场地内的自有物品。但业主继续不理会。8月9日,东向村委会再次发出《催告书》,敦促虾苗场3天内搬离场地。
但直至8月16日,该虾苗场还一直经营,丝毫没有搬离意愿。
针对该虾苗场既违反承包合同约定同时又违反环保法规,东向村委会经村民代表授权决定对该虾苗场进行清理,拆除生产设施,完成省环保专项督查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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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新会电视台《新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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