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个椒盐鱿鱼,标价按“例”计,实收却论“斤”算,凭什么?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2-25 20:00:52

小伙伴们,这个端午节假期过得还好吗?有被消费纠纷困扰吗?,限价产品却不能享受满减服务; 买化妆品总是少发货,补发货一拖再拖;点个椒盐鱿鱼,标价按“例”计,实收却论“斤”算~~遇到这些消费烦心事,该怎么办?

在百度外卖订餐,限价产品不能享受满减服务,事前并没有告知?

本人在2016.5.2中午在百度外卖APP下订单订饭,商家信息上写满20减7,满30减13,满50减19,我总订了50.50元东西,但享受不到满减,由于百度外卖没有写清楚限价产品不能享受满减服务,现在我得不到应享受的权益。。

 

 


你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需要核实清楚“限价产品不能享受减满服务”在百度外卖的APP宣传内容上有无注明或解释条款,如确实无注明,百度外卖涉嫌存在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行为。

据此,如果你根据实际情况认为百度外卖有虚假宣传行为,建议向服务后台投诉或给予差评,同时向“百度外卖”软件注册公司归属地消费者组织投诉,或拨打当地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买化妆品总是少发货,补发货一拖再拖,该怎么办?

婷子

我在广州白云区的一个代理那里买了一些护肤品,总共好几次交易,一直少发货。最后她又让我加她们一个客服微信,加了之后就说补发货,到现在十多天了,发信息也不理。我该怎么办?

你好。因你提供信息不全,:

1. 白云区的这个“代理” 销售方是否属于通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单位,还是属于个人交易?如代理方并无营业执照,你们之间通过个人账号进行买卖的,则产生纠纷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纠纷解决主要以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

2、如销售方有营业执照,还要看你购买护肤品的数量和用途判断你是否属于消费者身份。如你购买产品是用于个人消费,且数量不多,则你在此交易过程中属于消费者身份,产生纠纷时你可以通过向该代理归属地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或拨打当地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如你购买产品是用于再销售,则你与对方属于合同纠纷或民事纠纷,你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点个椒盐鱿鱼,标价按“例”计,实收却论“斤”算,逗我吗?

本人于2016年5月4日晩到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路潮景海鲜酒家吃晚餐,点餐时其中有一道菜叫椒盐鱿鱼,标价为58元/例,但买单时却说是该道菜70元,当时问收银员怎么不是菜单上的价格,收银员说鱿鱼是1.2斤,而整个用餐过程并未收到任何有关该道菜是以斤计算,并且重量是1.2斤的通知。老板娘听到有争议后,直接过来说,十个手指都有长短。该店认为不按菜牌收费是理所当然的事,本人认为存在价格欺骗行为。。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第1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该酒家没有提前告知要按重量计价,而不按菜单的标价计算价格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该饭店是否有欺诈行为,需要你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并经过有关监管部门认定。

、照片等相关证据,可向该饭店归属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或致电广州市12345政府热线转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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