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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到了这个时候都是跳槽的高峰期,在新加坡也不例外!
同样这个时间,作为老板们也会裁掉自己已经实在人受不了的员工,接着年末岁尾来个大洗牌,那冒出的事儿,就是工资该如何结算了,毕竟对于一些老板们,特别是起步公司的老板们,既然人走了,很多都是想法设法去扣工资,那如何才是合理的扣工资,如果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又如何去为自己争取权益呢?
看小圈儿慢慢道来——
必须现在非常不满公司,或者找到了更好的发展机遇,选择跳槽,但是老板没付你工资,或者压根准备不付工资,你该肿么办?
另外,如果被强行炒了鱿鱼该怎么办?
如果员工是由于行为不当或雇主终止雇佣合同,雇主应当在雇员雇佣期的最后一天将最后一次的工资予以支付。如果无法在最后一天支付员工工资,则必须在雇员被解雇或雇佣合同终止之日的三天内支付。
此外,根据《雇佣法令》,雇佣合约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终止合约,不过需要给予对方适当的通知期限,或者向另一方支付工作通知期的代通薪金。
预先通知期将按雇佣合约中的条款而定,或者由劳资双方协议商定。如果雇员未能提前给予适当的通知期限,雇主有权因通知期不足扣除雇员的工资或者要求赔偿。与雇佣合约提前终止的现金补偿相关的条款属于私下协定,不受《雇佣法令》保障。此类纠纷归民事法庭管辖。
新加坡是这样规定的——
公司/雇主不可以拒绝员工辞职。公司/雇主拒绝让员工离开是触犯条例的。任何毁约赔偿都不在雇佣法令范围内。
这时候可以和公司/雇主洽谈或向律师咨询意见。 注意:如果公司/雇主不想接收交上的辞职信,可以挂号方性邮寄给公司/雇主,并留下副本和邮局收条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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