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懵逼!男子入职深圳某公司2小时就被炒鱿鱼!因为他曾经…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0-22 20:24:03

签完合同没到2小时就被炒鱿鱼?!哪家公司那么儿戏?是人事工作出错,还是公司太任性?说炒鱿鱼就炒鱿鱼,这让人怎么活……



3月26日,金先生与深圳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承包经营合同。没过两小时,他便被公司通知解除合同。日前,深圳巴士集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称,金先生在深圳巴士集团鹏城电动汽车出租公司工作时,曾到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过该公司,对于曾起诉过公司或者有不良记录的下属都不会再聘用。律师表示,该公司做法是在滥用招聘用工自主权,属于入职歧视,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行为不应当作为拒绝录用的理由。

签约后两小时便被解除合同


金先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3月26日上午,他到福田区林园东路与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承包经营合同,结果中午就被通知解除合同。“他们说我以前和巴士集团下属公司打过官司,现在就不能继续在巴士集团做了,要我写离职申请拿回保证金,我是不同意的。”


金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坚持要继续履行合同,但是被公司告知,如果按合同走,公司会在三个月试用期间以非正常方式让金先生下牌,然后解除合同,并将他计入档案,也就是黑名单。“如果被拉入黑名单,就意味着深圳的出租车行业可能再也没有人聘用我了。”



金先生表示,过后他在公司里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内容为:“因巴士集团龙岗公交汽车有限公司内部原因,不与我签定入职合同,经本人于龙岗公交汽车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双方不存在任何胁迫行为。本人放弃追究龙岗公交汽车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同时互不追究对方法律及经济责任。我申请公司退还我已交的安全生产保障金15000元。”



金先生在该情况说明书上签了字,并摁了手印。他告诉记者,虽然解除了合同,但是他感到非常不合理,要求深圳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给予他一个说法,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公司:他起诉过公司


深圳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不再聘用起诉过公司或者有不良记录的员工。


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谢先生回应称,金先生在深圳巴士集团鹏城电动汽车出租公司工作时,曾到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该公司。但是,金先生后来又以不实为由自己撤诉了,最后以非正常的方式离职。


谢先生表示,公司内部整合后,将员工的资料都进行了共享,对于起诉过公司或者有不良记录的员工都不再聘用。金先生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说明实际情况,我们查到记录后发现他曾起诉过公司,因此决定解除合同。


就曾起诉鹏城电动汽车出租公司一事,金先生表示,他曾因为一些问题进行起诉,当时公司表示愿意和解就主动撤诉了。



律师:公司做法属于入职歧视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陈伟律师表示,单位因金先生曾诉讼过集团旗下的公司而不予录用,是在滥用招聘的用工自主权,属于入职歧视,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行为不应当作为拒绝录用的理由。


陈律师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表明,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支付劳动者为订立和准备履行劳动合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金先生还没上班,用人单位不予录用,应当支付劳动者为订立和准备履行劳动合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