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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赔偿,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呢?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比如建筑公司不给施工现场员工提供安全头盔等设备;
●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不及时支付很好理解,就是用人单位本应当在每月5日前支付工资的,但一直拖到10号才支付工资,足额呢就是用人单位必须全部发放工资,不能少发、扣发,比如只发一半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就是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这个范围很广,具体需要将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一一对照。举个简单的例子:用人单位制定的作息时间规定员工每日工作时间达10小时,每月休息两天,如果有类似于这样的制度规定,那么就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以此为由随时提出离职【充分说明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由法务进行审核】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这种情况发生的比较少。说白了就是用人单位骗员工签订合同,不过多数情况下员工很难提供资料证明这点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发生了工伤由劳动者自己负责,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这样的约定就属于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单位每月准时支付工资,但是劳动者还是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为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需要说明具体理由,如没有说明清楚的,很有可能经济补偿金的诉求无法获得支持。
作者:徐兆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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