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社保部门解答市民异地就医报销的疑问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9-14 23:10:37

前不久,市民刘女士到外地探亲,路上突发急病,在外地看过两次急诊,但是在随后的报销环节却遇到了麻烦。患者异地就医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社保部门对此作出解答。

  市民刘女士是河北区的一名退休教师,今年6月份她和家人到上海探亲,由于身体不适,刘女士分别在江苏南通和上海看过两回急诊。返回天津后,刘女士向单位提交了所有全额垫付的医疗单据,由经办人员帮她到社保分中心办理医保报销。社保方面要求出示当地医院的级别证明,这让刘女士犯了难。

  【医保局的人说得开当地医院的资质,我说我已经回到天津,我怎么去开呢,而且我这种病眩晕,根本都不知道东西南北,因为在路上,还没到目的地,所以当地的医院咱什么都不知道。】

  刘女士说,社保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无法提供就诊医院级别证明,只能按三级甲等医院报销比例报销,这让她很不理解。

  【我在网上又查了,这俩都是二甲医院,按三级甲等报销,无形当中报销比例提高了,我个人负担就增加了,我们不知道还需要在当地开这样的证明,证明是几级医院,咱不知道有这个政策啊。】

  记者拨打了河北区社保分中心电话,医保科康科长解释说,根据社保相关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旅游期间发生异地急诊就医的,报销时必须提供当地就诊医院级别证明,提供不了的,只能征询参保人员意愿,按照医保报销比例中最低比例报销。康科长说:我们要求就是开级别证明,全国所有医保系统都要这样,外地的人来天津的医院看病,也要求天津的医院开级别证明。

  据了解,由于医疗保险目前还没有实现跨统筹范围联网和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异地急诊就医后办理医保报销,仍需要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康科长建议,刘女士联系当时就诊的两家医院,请医院协助打印医院级别证明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过来,报送社保部门,以便顺利办理异地急诊报销。

  记者从社保部门了解到,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临时外出在异地急诊就医的,其医疗费用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办法》执行,报销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在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当地省级财政局监制的统一有效票据,以及其余需提供的材料,比如当地开具的医院级别证明。

  因出差、探亲、临时外出,需要在异地急症住院的,一定要提前与本市的社保部门沟通,并到参保人员所属的本市社保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市人力社保局12333社保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

  【因为出差、探亲及临时外出急症住院的,首先要求需要在当地县以上医院就医,并在住院日起的7日内,由其亲属或委托人携带着参保人员的住院证、居民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到参保人员单位所属的社保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也是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经用人单位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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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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