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量用泡打粉 郏县豆腐菜店老板获刑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1-05 00:23:26


不顾食品安全,超量使用泡打粉制作油条,6月28日,,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5年7月,被告人梁某在郏县某村经营的豆腐菜店开始使用君发牌得劲儿泡打粉制作油条,并卖给附近群众。2015年8月,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协同河南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随机对其制作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梁某生产的油条中铝含量为318.6mg/kg,超过国家标准3倍多。

,被告人梁某在生产油条过程中,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致使其生产、销售的油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鉴于被告人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遂依法从轻处罚。当日宣判后,梁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平顶山晚报孙书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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