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资讯】昨天 "外婆家"深圳店被查封 恐被罚款近百万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0-18 00:17:29

"外婆家"无证经营被查封 恐被罚款近百万

(记者 张钊 秦川 )8月11日,由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部署的“清雷”行动正式开展。其中,福田分局突击查处了位于福田区皇庭国商购物广场的深圳速堡餐饮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又称“外婆家餐饮店”),宝安分局突击检查了位于宝安区黄金大厦的深圳市宝安区新安黄健美食店(又称“杨正宗烤全羊店”) ,2家餐厅均属于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而违法经营的餐饮门店,市食药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了查封。

据了解,随着深圳市商事登记改革的不断推进,办理营业执照更加容易,但出现部分商事主体抢跑,即“有照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况。为保障市民就餐安全,市食药局决定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25日开展查处食品无证经营的“清雷”行动。


为保证本次行动查处质量,市食药局执法人员通过举报等信息,实地摸底了多家购物中心,掌握了涉嫌无证经营餐饮门店信息。8月11日下午,福田分局及宝安分局对涉嫌无证经营的“外婆家餐厅店”和“杨正宗烤全羊”进行突击查处。


记者看到,在执法人员要求两店出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时,两店都只拿出了营业执照,并未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件。执法人员经过调查,确认该两店虽然都办理了营业执照,但都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随后,执法人员在结账柜台查扣了该两店的经营票据、现场查封了经营工具和食品原料一批、并查封经营场所。


  或面临十倍罚款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自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起,已有一年多。商家办理营业执照更加容易,但出现部分商事主体抢跑,即“有照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况。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市食药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商家在深圳生意均较为火爆,营业额究竟多少正在核查之中,一旦查实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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